2010年4月27日 星期二

我們為父母的行動

媽媽懷了十個月
才生下我們
所以我現在就可以報答媽媽
我不能賺錢養家但是我可以
幫媽媽分擔一些家事
(例如:掃地.拖地.洗碗.等......)
爸爸在工作時我可以幫爸爸
跑腿買東西(例如:菸.檳榔.飲料)
也可以在爸爸工作回來時
幫爸爸泡茶
長大後換我賺錢養家
把爸爸媽媽一錢花在我身上的錢加倍還他
努力賺錢孝順父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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